一、2017年秋季至2018年春季,全省中小学继续使用2015年秋季至2016年春季教科书,版本不变。
二、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要求,从2017年秋季起,将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品德与生活”、“思想品德”教材名称统一更改为“道德与法治”。
三、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品德、语文、历史学科起始年级使用新编、修订教材,由于这些学科后序册次教材正在审定中,故仍沿用原版本的教材,不得更换其他版本。
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费教科书政策。省教育厅鼓励各市(县、区)根据财力情况,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地方课程教材。普通高中地方课程教材的使用,每学期每生不超过两种。
五、2017年5月,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组织部分专家,采取全封闭教材选用会议形式,对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字典进行了选用,确定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新编学生字典》为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学生免费提供的学生字典。
六、根据我省基础教育教学需要和教辅材料使用情况,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拟对2015年秋季至2016年春季新选入我省中小学使用的九年级化学上海教育版、山东教育版,七年级地理广东人民版、中国地图版、星球地图版,七年级英语外研版、上海外教版、上海教育版的配套同步练习册进行评议。各市应按要求在随后印发的部分学科版本同步练习册推荐目录中选用。其余教辅材料在经省上评议的教辅推荐目录中选择使用。
七、各地要加强对教辅材料的管理,严格执行“一科一辅”和学生“自愿选择”的教辅管理规定。严禁征订省中小学教辅评议推荐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对教材和教辅的征订、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确保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省教育厅将不定期地对全省学生用书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并对查出的问题做出严肃处理。
八、中小学教材、教辅统一由陕西新华出版传媒集团负责征订和发行。征订单须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由省教育厅课程教材管理中心与陕西新华出版传媒集团联合印发。各县、区征订数须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由陕西新华出版传媒集团组织发行和配送。发行单位务必在8月20日前,将榆林、延安两市的教材发送到位;8月31日前,将全省其余各市的教材发送到位,确保秋季“课前到书”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