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沈阳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沈教发〔2017〕43号)要求,2017年沈阳市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6月1日(周四):各区县(市)全面开展小学新一年级普查工作。
8月18日(周五):各区县(市)教育局上报经区县(市)政府审定同意的《2017年沈阳市公办中小学入学学位分配确认单》、《大学区(教育集团)划分表》、《学位分配表》,并上报本地区“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
8月19日(周六):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各区县(市)中小学入学学位分配情况。
8月22日(周二):各区县(市)教育局公布“阳光分班”操作安排,通知有关参加人员。
8月25日(周五):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学校完成新生名单录入工作。
8月28~30日(周一~周三):在各区县(市)行风监督员、教育局纪检监察人员、家长代表共同监督下运用分班软件现场随机编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