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2017年小学招生政策性照顾对象适龄子女
及相关证明材料一览表
序号
照顾对象适龄子女
证明材料
1
在湖里区居住的港、澳、台、外籍儿童。
在湖里区居住的港、澳适龄儿童。
1.填写《香港和澳门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家长直接向学校申请;
2.适龄儿童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在厦购置房产的还应提供房产证明;
4.父亲(母亲)身份证明(如《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其父母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应提供父亲(母亲)在厦务工、暂住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即在厦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或房产证明和社会保险缴交证明。
在湖里区居住的台湾适龄儿童。
1.填写《台湾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交市台办确认并盖章;
2.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3.学生本人及父母的身份证明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在湖里区居住的外籍适龄儿童。
1.填写《华侨和外籍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
2.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3.市外侨办开具的介绍信及复印件;
4.学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或护照;
5.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2
受厦门市、区表彰的“见义勇为”者的适龄子女。
1.市政府或区政府出台的表彰文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2.受表彰者及适龄子女在湖里区居住的证明材料。
3
厦门市湖里区“550”高层次引进人才的适龄子女。
1.“550”高层次引进人才审批表;
2.“550”人才及适龄子女在湖里区居住的证明材料。
4
驻厦部队(含武警)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1.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士官证)、武警提供警官证;
2.军人的结婚证等法定的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3.配偶及子女在湖里区居住的证明材料。
5
厦门市政府、湖里区政府认定或表彰的人才子女
1.市政府或区政府颁发的证书或文件;
2.申请人及其适龄子女在湖里区居住的证明材料。
注:所有政策性照顾对象都需提供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