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宿州城区小学招生就要开始了,时间为8月10日至8月15日。
今年城区小学招收一年级新生的条件为:1、入学儿童至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即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含三残儿童)。2、具备下列情况之一:具有宿州城区常住户籍的;依据《宿州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宿政办发[2015]23号)迁入宿州城区户籍的;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上述各种情况,适龄儿童家庭均实际居住在学校学区范围内。
城区小学招生原则上要求“两个统一”,即适龄儿童户籍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相统一。如因特殊情况造成适龄儿童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相符的,应在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按照《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体基〔2016〕19号)的要求,今年进城务工人员持户口簿、居住证、务工证明、社会保险、住址证明等相关材料,其随迁子女可按就近入学招生政策执行。
为保障广大儿童的身体健康,各校在组织新生报名时,要认真查验《安徽省儿童预防接种情况通知单》或加盖“按程序完成疫苗接种”印章的接种证(接种证明)。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接种证明的,应督促其及时补证、补种,同时将查验情况信息反馈至接种单位。
凡符合招生条件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带领,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各校在组织新生报名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不得收取报名费。
各校要规范办班行为,平行设置班级,均衡配备师资,严禁设立重点班、实验班等。各校的招生班额不得超过规定标准,不得出现大班额现象。(皖北晨刊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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