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睿红)日前,记者从科区教育局了解到,为规范中小学入学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及我市关于中小学入学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出台了科尔沁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本着政府统筹、免试就近、程序规范原则,该方案明确规定了学区内学生、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条件、方式和接收学校以及其他入学工作安排与要求等,推进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学区内学生入学条件及方式
(一)城区小学入学
凡在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科尔沁区城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教育局划定学区的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同时提交相关材料,由学校审核确认后接收入学。城区小学成立3个招生联盟体,分别是:明仁小学、南门小学招生联盟体,解放小学、回民小学招生联盟体,交通小学、永清小学招生联盟体。在招生工作中,对于户房不一致或不与法定监护人(父母)同住的学生及其他情况,由招生联盟体内学额宽裕的学校接收入学。东郊小学作为实验小学东校区,与实验小学统一招生、统一管理、统一师资调配。两校区各自接收本学区内学生入学,其学区内其他情况及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由回民小学接收。
(二)城区初中入学
完成小学教育的科尔沁区主城区户籍学生,按照教育局划定的入学范围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由其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教育局划定学区的中学办理报名手续,提交相关材料,由学校审核确认后接收入学。当户房不一致时,以自有住房为准到相应学校入学;不与法定监护人(父母)同住的学生按其法定监护人(父母)的居住、户籍实际情况入学;在城区自有住房、实际居住,户籍为科尔沁区农区,按实际居住地到相应学校入学。
(三)农区中小学入学
按照教育局划定的学区,由其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的中小学办理报名手续,提交相关材料均可进入相应中小学就读。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条件、方式及接收学校
在主城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需要到科区教育局网站下载相应申请表填写,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接收学生入学的学校提交相关材料,经调查核实及审核情况属实,由相应学校接收学生入学。
据悉,7月4日至10日,科区各镇苏木及全市各旗县市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学校、教育局办理申请表签字、盖章手续;7月11日至22日,学生带齐证件到片区内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学校审查通过后发放入学通知书。
此外,该方案明确规定中小学新生实行均衡分班、阳光分班,不得按学生成绩分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等。小学新生班额限定在45人以内,初中新生班额限定在50人以内,任何学校不得突破规定的人数上限。科尔沁小学、永清小学六年级科尔沁区户籍毕业生对口升入科尔沁实验初中,科尔沁小学今年入学新生不再享受这项政策,从2018年开始科尔沁实验初中不再用这种方式接收科尔沁小学毕业生。回民小学住宿的科尔沁区户籍毕业生对口升入八中。同时,按照《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通辽至京沈高铁新民北站铁路街道被征收户子女就学问题的答复意见》要求,所征收户如果同意保留学区房资格,入学时持征收协议,通辽实验中学、铁一小、铁二小按入学要求进行审核,符合条件,按学区内予以接收。因高铁拆迁铁一小只接收学区内学生入学。该方案已下发到所有学校,方案详情可在科区教育局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