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材厅函〔2018〕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为保证中小学正常的教学秩序,2017年秋季学期(除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和小学《科学》之外)各地原则上仍沿用2016年使用的教材版本。
二、义务教育六?三学制:《道德与法治》一年级、七年级和八年级下(法治教育专册)统一使用统编教材,《语文》一年级、七年级统一使用统编教材,《历史》七年级统一使用统编教材。义务教育五?四学制:《道德与法治》、《语文》一年级统一使用统编教材。其他年级册次使用原选用出版社出版的教材,不得更换版本。
三、义务教育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和普通高中研究性学习教学用书使用《义务教育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和普通高中研究性学习教学用书目录》(附件5)公布的教材。
四、加强中小学教材和教辅征订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做好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管理工作,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推荐依据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13年春季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12号)要求,以及该文公布的《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结果》进行,其中七年级《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教辅材料选用将根据教育部要求另行通知。
各地要严格执行“一教一辅”政策,不得改变各市教育行政等部门2013年公布的选用评议结果另行推荐教辅,严禁学校和教师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严禁任何单位和部门向中小学校强行推销和搭售教辅用书及其他资料。对于未按规定更换、选用教材教辅的地方和学校,要严肃处理,责令整改。
五、各市、县(区)教育局要设立监督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处理纠正教材和教辅征订发行中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