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对于民办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各地要于2018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普遍开展一次招生工作专项检查,对于存在严重违规招生行为的地方和学校要及时予以通报,督促将国家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落到实处。2018年9月底前,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专项检查情况报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凡年满六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儿童必须依法注册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户籍要求
1.兴庆区城市户籍适龄儿童可按公示片区入学的要求:儿童本人具有兴庆区城市户籍(集体户除外),与户主关系为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入户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前。其他情况请参照学区确定办法。
2.兴庆区外来随迁子女:户籍银川市三区以外,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兴庆区有稳定的住所,居住证办理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前。
3.农村拆迁户子女:儿童本人具有银川市三区农村户籍,户口所在地拆迁返还至兴庆区城市区域、或暂无安置地点其父母在兴庆区购买住房的。
学片确定办法
1.儿童本人具有兴庆区城市户籍,与户主关系、迁户时间符合规定要求的,按公布的入学片区学校就读。
2.儿童本人具有兴庆区城市户籍,与户主关系符合户籍要求,但入户时间晚于规定时间的,在片区学校接收完情况1的学生后,有空余学位,则按片区学校入学;若空余学位不足,调剂至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3.儿童本人具有兴庆区城市户籍,与户主关系不符合户籍要求的,参照儿童父母的实际居住地调剂入学。
4.儿童本人及父(母)具有兴庆区城市户籍,但属于集体户的,按学片公示的集体户对应学校入学。
5.儿童本人具有兴庆区农村户籍,户口所在地已拆迁安置至兴庆区城市区域的、或暂无安置地点其父母在市内购房的,以拆迁安置协议的地址或购房地址确定片区入学。
6.儿童本人具有兴庆区农村户籍,就近入学所在乡(镇)学校。
7.儿童本人具有金凤区、西夏区农村户籍,户口所在地已拆迁暂无安置地点的,如其父母在兴庆区购房,以购房地址为依据,视所购房屋周边多个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由近及远确定学校。
8.外来随迁子女,其父母(监护人)在兴庆区购房的,以购房地址为依据,视所购房屋周边多个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由近及远确定学校。
9.外来随迁子女,其父母(监护人)在兴庆区租房、居住证办理时间符合规定的,以租住地址为依据,视租住地周边多个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及居住时间的长短,由近及远调剂入学。
10.外来随迁子女,其父母(监护人)在兴庆区租房,居住证办理时间晚于规定的,在安排完1?9情况的学生后,视租住地周边多个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调剂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