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行教育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日前,河北决定在全省实施教育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河北在教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和行政检查等四类教育行政执法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范围不明确、标准不一致、程序不规范、工作不平衡、平台不统一和保障不充分等问题。因此,我们决定开展三项制度试点。”河北省教育厅相关负
责人表示。
据悉,河北将制定教育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进一步推进清单管理,依法编制各类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流程和办事指南并按要求公示;通过制作现场公示执法文书、明示执法人员资格身份、办事窗口工作人员亮牌上岗等举措,进一步规范事中公示。同时,按照《河北省教育厅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将抽查结果及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
河北将制定教育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和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规定在教育行政执法活动中,要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卷宗电子化并加强数据统计分析。
河北将研究制定重大教育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界定重大教育行政执法决定的范围、审核内容、程序时限等要素。积极落实审核主体,不断提高相关处室人员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健全省教育厅法律顾问和公职人员律师制度,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据了解,河北将于7月开始实施三项制度改革。此项工作将与省教育厅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编制权责清单、“放管服”改革、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改革任务结合,统筹协调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