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的《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认为。它体现了继承与创新、治标与治本、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的统一,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是*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都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作为供销社主职来说,读懂《准则》和《条例》精神实质,必须紧扣“五线”做到“五清”。
一要紧扣发展主线,做到清政担职责。当前合作社已进入了改革发展的新时期,国务院国发[2015]11号文件和县政府为我们专题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建设的实施意见》,这些给我们创造了发展的大舞台,提供了新机遇,我们一定要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紧扣发展主线,认真履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把实现自我人生价值自觉融入到推动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宏伟目标中去,在建立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集党务、村务、商务、服务于一体的村级综合服务社、做大做强社有企业等方面尽心竭力,扑下身子干事业、聚精会神谋发展,真正实现自身提高与事业发展双丰收。
二要紧扣党纪红线,清白做好人。党的纪律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准绳,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修订后的《准则》共8条,281字,可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可以说,《准则》和《条例》是辩证统一的,守住了《准则》,就越不了《条例》,相反,守不住《准则》,就触犯了《条例》,就要按负面清单对号入座,受到纪律处分。由此可见《准则》是治本,《条例》是治标,两者结合起来就是标本兼治。严格按《准则》办事,是对党员领导干部最起码的要求。我们要通过集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做到熟悉《准则》的条文内容,全面掌握其基本要求,明确行为界限,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提高落实《准则》的自觉性。“木受绳则直,人守规则正”。落实《准则》要解决以下六个问题:一是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坚决杜绝在公务活动中以各种名义收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利用公款公物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严禁利用公款支付或在所属单位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二是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业性活动问题,坚决杜绝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违规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行为。三是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坚决杜绝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发包、以及企业重组改制、生产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的行为。四是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问题,使党员干部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五是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和用人标准,严格按条件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严禁在干部考察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严禁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拉选票等非组织活动,坚决杜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跑风漏气”问题。六是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克服讲排场、比阔气,到基层摆架子,耍派头的“官老爷”作风,切实解决以工作汇报交流、节日联谊、活动总结等名义公款吃喝,铺张浪费的“败家子”习气,坚决杜绝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尤其是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发生。对于这些,我们一定要带头令行禁止,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权利行驶安全,确保人生成长安全。
三要紧扣自律防线,清廉当干部。《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用得着的标准,我们必须防范于未然。“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从中央到地方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发生的轨迹看,少数党员干部蜕变为腐败分子,大都是从收受现金、从接收到变相索要演化而来的,最终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受到党纪国法严惩。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切实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廉由心生,心不廉则无所不取,心无防则无所不为。我们一定要加强党性修养,以《准则》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衡量自身言行,守得住根本,经得起考验,抵得住美色金钱等各种诱惑,自觉做到非分之想不可有,不义之财不可取,非法之地不可去,无益之友不可交。在各种诱惑面前,要眼不红、嘴不馋、心不动、手不伸,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要正确对待权利和利益,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利和利益观,坚持把权利关进制度笼子上,把精力用在服务群众上,把利益追求放到在群众满意上,自觉做到名利上淡泊而知足,心态上积极而健康,不为物欲所惑,不收贪欲所害,不被情欲所扰,不为利欲所役。要敢于叫响“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廉政承诺,遇到吃请,要想想为什么请我,是否违纪违规?接到礼品,要想想来路是否正当该不该得?收到现金,要想想是不是不义之财,收了要受什么样的处罚?深夜不归,要想想这个地方该不该去,所干活动是否有益?从而不断提高自身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四要紧扣道德底线,清贫守贞洁。《条例》是党纪“戒尺”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理应有更高的思想境界和精神追求。要常修为政之德,努力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既坚持在大是大非面前遵纪守规,把握住自己,又注重在日常生活中模范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美德,筑牢心灵和道德的“防护堤”,要坚持从小处防起,从小节抓起。对党员领导干部而言,小节不小,小节见精神,小节有品性,小节不仅影响个人的声誉和威望,影响干部队伍的面貌和风气,而且关系到党的形象和事业的兴衰。搞一次特殊,就丢掉一次威信;破一次规矩,就留下一个污点;谋一次私利,就失去一片民心。如果党员领导干部习惯于小恩小惠,热衷于吃吃喝喝,放纵于声色犬马,就会在道德情操上打开缺口,就会在干部队伍中滋生奢侈败坏风气。我们一定要慎微、慎独、慎初,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认清自己的身份,检查自己的言行,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名誉。
五要紧扣交友界线,清高树良风。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与什么样的人交朋友,与哪些人称兄道弟,绝不是个人生活小事,它能反映处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道德品质。因为党员领导干部掌握着公共权力,交友的范围和方式往往影响权力运行。从近年查处的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规案件看,交友不慎是走向腐败的“催化剂”。因此,我们交友要有选择、有尺度。古人尚有“君子先选择而后交友、则少忧,小人先交友而后选择,则多怨”之说,我们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党员领导干部,应多结“穷亲”不傍“大款”。交友要坚持以“德”为要,以“信”为基,坚持“君子之交淡如水”,绝不能只讲关系不讲原则,只讲义气不讲是非,更不能把朋友的感情异化为庸俗的金钱利益关系,切实做到友情里面有原则,交情之间讲政治,朋友之间共勉励。与此同时,在亲属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之间,做出表率,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学习新的《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迎检工作的通知》(xx纪委〔2015〕xx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充分认识《准则》和《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为*的*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和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把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总结提炼出来,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对树立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准则》和《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准确把握《准则》和《条例》的基本要义,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准则》和《条例》是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深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精神,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组织和党员不同于社会组织和普通公民,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的同时,全面把握、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自觉做到知行止、存敬畏。
三、认真组织《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浓厚氛围
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校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强指导,迅速形成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热潮。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要把《准则》和《条例》列入党课和党员学习内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教师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要把学习宣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党章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除了逐条逐句地学习《准则》和《条例》全文,还要认真学习王岐山同志在《人民日报》发表的《坚持高标准 守住底线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创新》署名文章等相关资料,通过系统学、对照学、专题学来正确把握两部党内法规的指导思想、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利用多种媒体,做好宣传报道、法规解读等工作,并通过撰写理论文章、组织知识竞赛、开办专栏、召开学习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为两部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四、深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精神,切实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xx党办发〔2015〕xx号)文件精神,要求11月底前,全市每一个党支部要原原本本把《准则》和《条例》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全市教育系统各教办、市属学校、城区成人学校、局直属单位和有关民办学校要认真抓好所辖部门的学习贯彻工作,要求他们书面报告组织党员传达学习《准则》和《条例》的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方式、人数等,并填写《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工作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各党支部具体学习情况要记入党员活动记录本,并要认真梳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中形成的文件制度、会议记录、照片影像等资料,注重细节、查漏补缺。各单位(学校)要就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自查结果要形成书面报告,于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审计室。
五、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情况作为本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局纪检组将针对各基层党组织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学习新的《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思想上有了更高的认识,对党员干部在怎样保持良好心态及自我约束与监督方面对自己提出了忠告,进一步认识到干部队伍建设在各项工作中是至关重要的,只有通过全面的经常的教育,真正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严思想政治防线,才能牢固树立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一个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与自己对客观事物的思维趋向和对客观事物的反应密切相关。因此,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必须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我们要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和谐社会。
廉洁从政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进一步使工作与科学发展、和谐社会建设在指导思想上相一致,工作目标上相协调,工作部署上相呼应,努力探索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的新路子。牢固树立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抓反腐倡廉,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理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把尊重人、理解人、爱护人贯穿于严格执纪的全过程,把“人”的工作做细、做深、做活,更好地调动、保护和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的理念,在保持工作连续性、稳定性的同时,适应发展变化的新形势,以创新的观念、发展的思路、科学的精神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与时俱进。
遵守《廉洁从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而言是基本要求,也是必须执行的行为法则。要求我们在工作过程中,从点滴做起,构筑防腐之墙,堵塞腐败漏洞,切实炼就成“金刚不败之身”,做到“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一要深刻领会《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内涵。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内容,全面把握《准则》的基本精神,以贯彻实施《准则》为契机,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二要严格践行《廉政准则》要求。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做好表率,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努力解决影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深层次问题,铲除腐败行为滋生蔓延的土壤。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始终保持职务行为廉洁性,做一名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廉洁公务员。三要自觉接受监督。在实际工作中,要围绕解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着手,深入基层,掌握实情,为群众做好服务工作。在工作中,注意思想改造;在工作中,落实《准则》规定要求;在工作中,查找自身不足,用实际行动加强政(行)风建设,取信于民,使人们满意。
通过开展此次学习活动,使我进一步认识了自己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所担负的重大责任,增强了我的忠诚意识、法纪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了忠诚可靠、甘愿奉献、真抓实干的良好作风,为*和谐社会保驾护航提供了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