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省财政下达15年免费教育专项资金17.7亿元,全省86.1万名学生享受到15年免费教育政策,这标志着青海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和能力迈上新台阶,跻身全国免费教育的“排头兵”。
今年初,青海将15年免费教育列入民生十件实事目标任务,决定从春季学期开始,对海南、海北、海西、黄南、果洛、玉树六州所有学生和西宁、海东两市贫困家庭学生实施15年免费教育,“十三五”末前将覆盖全省。
据悉,在学前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学生将免除学前三年幼儿保育教育费,按年生均1200元补助幼儿园公用经费。义务教育阶段,对城市义务教育实施“两免一补”政策,提高城市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达到年生均小学600元、初中800元。同时,对城市贫困家庭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年生均小学1100元、初中1350元。高中教育阶段,免除普通高中学杂费,补助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400元,免费提供教科书,年生均补助400元,给予贫困家庭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2000元。
在职业教育阶段,青海继续执行中等职业教育现行免费教育政策,免除学杂费,按生均3200元补助公用经费,免费提供一年级、二年级学生国家规定的教材,按年生均400元给予补助,给予全日制正式学籍一年级、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贫困家庭和涉农专业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2000元。
为加强资金管理,青海省财政出台《青海省15年免费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15年免费教育补助标准及资金使用范围,规范了补助资金的分配方式和资金监管要求。同时,要求各地管好用好免费教育补助资金,保证学校正常运转需求,做好在校学生和受资助学生及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等信息审核工作,确保受助学生信息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