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湖南省长沙市教育局发布通报,对“明德华兴、湘府中学、中南大学第二附属中学、长大附中、明德洞井、周南雨花、雅礼雨花、稻田中学、明德雨花”等9所学校变相办重点班在全市通报批评。
长沙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22条规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义务教育学校是否办重点班是衡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一个重要指标。长沙市作为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城市,近年来,多次在会议上强调义务教育阶段严禁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
经调查,仍有少数初中学校利用各种名义变相办重点班。为严肃法纪,长沙市教育局、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城区开展“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办重点班”专项督导的通知》,组织相关人员对城区部分学校进行了专项督导。经查,明德华兴、湘府中学、中南大学第二附属中学、长大附中、明德洞井、周南雨花、雅礼雨花、稻田中学、明德雨花等9所学校,存在以寄宿班、课改班、信息班等名义变相办重点班的现象。
被通报的9所变相办重点班的学校年度绩效考核降等,并要写出深刻检查,承诺今后不再以任何形式办重点班,长沙市或区教育局分级约谈9所学校的校长和主管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