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教师工资一直是很多新晋教师十分关注的问题,合同制教师工资如何与在编教师工资同工同酬,何时能够给合同制教师一个正常的待遇,都是亟需解决的问题。2013年东莞市《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或许能给我们一定的启发。
“同工不同酬”是每个代课教师长期的心头痛。上周六,百余名公办中小学代课教师聚集来到东莞市教育局门前,要求入编、实现同工同酬。教育局出面回应,将尽快探索合同制教师管理新机制,逐步提高合同制教师的收入。参与此事的百余名教师,来自各个镇街的公办中小学,他们都是2009年通过东莞教师考核后,由代课老师转为合同制老师。当天,他们戴着口罩,手举“要求入编”、“同工同酬”等标语。
与在编的公民教师相比:虽然代课教师同称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同样为党的教育事业呕心沥血,同样肩负着教书育人的重任。可两者的待遇和地位却有天壤之别:多年来,学校把代课教师当作廉价劳力来使用。据笔者所知:在一般的学校里,代课教师地位最低,任务最重,工作也最卖力,这是一个不正常的常态。自从政府落实了绩效工资后,公办教师的工资比原来提高了将近一倍,在东莞,一名公办教师的年收入则在10万元左右;可一个代课教师一年收入不到5万元,扣除养老保险、公积金等,每月发到手上的只有2000多元。试想身处中国经济最发达的珠江三角洲,区区的每月2000元,不要说靠它来养家糊口,就是保证教师自己日常生活的开支后还能剩余几何?要知道这些代课教师中还不乏有教龄二十多年的老教师。
在这种处境下,我们总不能让代课教师们“空着肚子讲师德”,总不能要求他们做“苦行僧”吧。中华人民共和国1995年施行的《劳动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当时的劳动部还专门发文称:《劳动法》实施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平等的享有各种社会保险及有关福利待遇。可如今代课教师同工同酬的愿望仍然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
代课教师的“事倍薪半”这是某些地方政府为了节约财政,逃避责任之举。对于代课教师问题,应该是取消对他们身份歧视的公平问题,应该是弥补他们利益损失的责任问题。在广东整体的教育成就中,代课教师是作为一个失落的群体而存在的。今天,东莞市公办中小学代课教师终于到了忍无可忍的时候了,他们用极端的方式集体罢课。虽说这种极端方式所产生的负面效应是巨大的,给学校和学生产生的影响是难以弥补的,当然也是不值得提倡的,但究竟是一种民意诉求方式,多年来淤积起来的问题得不到合理的解决,终究是一个隐患。但笔者认为这种爆发比起那总是藏着掖着要好得多“是火山,终究要爆发的!”问题不解决,永远是一个隐患。
只希望有关部门和领导们能多加重视和关怀代课教师们,让他们也与与公办教师一样拥有一个幸福而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