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出台与此相关的权益保护法案和规定,给予隐性就业者最大程度的保护。”伍宸说。
姚文建认为,应采取综合措施,引导大学生理性对待隐性就业,进而规范隐性就业,使其最终成为“显性就业”。一是借鉴自贸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立新的管理机制,为隐性就业大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更加灵活的法律保障,消除法律盲区、死角,让“隐性就业”走向显性。
二是大学毕业生个人要认清自我、结合自身特点与优势,做好职业规划,理性对待“隐性就业”,避免盲目性,要主动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立足于工作岗位和需要,通过多种途径接受多种形式的学历与非学历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与培训,提高自身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