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三条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第五条 国标代码:13791
第六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九条 学院简介: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是河南省唯一一所以培养旅游人才为主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地处郑州市区,已有30年办学历史,学院占地面积1251亩,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教学实验仪器设备总值7000余万元,建有150多个校内外实习就业基地。现设8系3部1院,开设43个专业,有全日制在校生近万名。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汇集了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半数以上专任教师具有博士硕士学位。被社会誉为河南旅游人才培养的“黄埔军校”。
近年来,学院以学生为本,倡导“快乐学习、阳光生活”的校园文化,人才培养面向新兴高端企业,定位于中高级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学生毕业将走向美国迪士尼乐园、迪拜“七星帆船酒店”、中国国际旅行社、洲际酒店集团等国际知名品牌旅游企业,高端大气的工作环境和未来广阔的职业发展前景使学生走上了阳光快乐、积极向上的人生道路。
第十条 办学特色:学院推行“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模式,重视学生职业能力培养,鼓励学生在校期间“边学习、边实践、边创业”。学院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学生在校可考取导游证、民航资格从业证书等多种从业资格证书。同时学院为学生实现“留学梦”、“本科梦”搭建三座桥梁。一是学院与韩国湖原大学等多所国外院校合作办学,互派留学生;二是与河南大学等六所本科院校合作开展本科套读,使学生专科毕业的同时取得本科文凭及学位。目前,学院已有1000多名学生完成学业并顺利取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三是专升本渠道畅通、升本率高。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
参加全国普通高招考试或河南省对口升学考试,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无传染疾病。旅游类专业要求无肢体残疾、心脏疾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