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他
“1+2+1中美联合培养国际班”的学生第一学年不接受转专业申请,如不符合赴美学习要求而转入普通专业学习者,按学生所选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如符合赴美学习要求,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可同时获得中美2所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美方大学学位可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可),在美国学习期间学费按美国高校的收费标准执行(按照度收费标准,美方大学学费约8388~26550美元/学年)。
第十七条 奖助学体系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24项,受奖面近50%;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校内贷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岗位、学费减免等方式获得资助。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时还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得到及时的帮助。
同时,为鼓励优秀考生来校就读,学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设有一等奖3万元/人、二等奖1.5万元/人、三等奖8000元/人。获奖办法请参阅我校网页上公布的《华侨大学优秀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由各地省级招生部门统一公布。
第十九条 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5-22695678
咨询网址:http://zsc.hqu.edu.cn
传 真:0595-22691575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华侨大学招生处(邮编362021)
第二十条 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为华侨大学与福建金帝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独立学院(学校代码:13115),校址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文教区孙坂南路1251号,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其招生信息详见该校的招生简章。
第二十一条 本招生章程由华侨大学招生处负责解释。
高考招生简章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