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艺术类录取办法
按照《华侨大学美术招生简章》、《华侨大学音乐学(海外教育) 舞蹈学(海外教育)专业招生简章》、《华侨大学音乐表演(礼仪与航空服务) 舞蹈表演(礼仪与航空服务)专业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办法执行。
六、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办法
只招收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总分的75%(含)以上,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的体育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之上的考生,按照其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办法
我校是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的招生简章执行。
八、大学预科班录取办法
只招收大学本科预科招生批次有填报我校预科班专业志愿的“三侨一台”考生(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在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招生的省份,大学预科班录取最低控制线为我校投档分数线下50分(含);在本科二批招生的省份,录取最低控制线为该省份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10分(含)。
九、部分省份英语、数学单科成绩优秀考生的录取办法
黑龙江省、河北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河南省、四川省、重庆市、陕西省等9省份继续实行英语、数学单科成绩优秀的加分政策。凡我校进档的普通类考生,英语和数学高考成绩单科均达满分的90%(含)以上者,可加8分参与本科专业的分档。
十、其它有关规定
江苏省的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排序投档,文史类选定“历史”科目、理工类选定“物理”科目确定等级。在投档成绩分相同的情况下,根据专业的培养要求,参照相关科目的成绩以及考生的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全英文教学、“1+2+1中美联合培养国际班”、哲学等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调剂。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币种:人民币)
一、学费
全英文教学、“1+2+1中美联合培养国际班”等专业2.8万元/年.人,艺术类专业9360元/年.人,药学专业6760元/年.人,其它本科专业5460元/年.人。预科班4000元/年.人。高职各专业6000元/年.人。
具体以学生在校所修读的学分总分计费收取。
辅修专业以所修读的学分总分计费收取。
二、住宿费
除华文学院外,普通宿舍8人间500--800元/年.人;学生公寓4人间1300元/年.人。
华文学院:普通宿舍8人间500或750元/年.人。
以上收费标准以福建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