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经浙江省物价局批准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包括专业注册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
第六章 奖学金及资助制度:
第十六条 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以奖励优秀学生。如:综合奖学金和谷超豪奖学金等。
第十七条 资助政策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社会力量资助等,多渠道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77-86680800。
传真: 0577-86680800 。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高教园区温州大学招生办。邮政编码:325035。
E-mail地址: zsb@wzu.edu.cn。
院校网址: www.wzu.edu.cn,招生网址:zs.wzu.edu.cn。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温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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