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外国语学校2014学年高三学生参加高校提前招生考试推荐工作规程
第一条总则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规程。
本规程中推荐参加提前招生考试的学生,是指学校推荐参加高校自主招生考试和教育部限定的全国16所著名外国语学校推荐参加外语类专业保送生考试的学生。竞赛得奖和其他保送推荐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另行操作,不占外语类专业保送生的比例。
推荐的学生能否被高校录取,由高校根据学生参加各高校自行组织的统考及面试成绩决定。制订本规程的目的之一,是推荐合适的学生参加合适的高校提前招生考试,尽最大可能减少推荐名额的浪费,尽最大可能避免实际无效的推荐。
第二条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根据国家教育部文件,全国16所著名外国语学校推荐参加保送生考试的学生名单须事先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同时在教育部相关网站公示,各中学不得临时变更。
推荐参加提前招生考试的学生,必须参加相应高校自行组织的全国统一的提前招生考试及综合面试,考试科目由各高校自主决定。
第三条工作机构
为做好此项工作,我校成立2014学年高三学生参加高校提前招生考试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纪律检查小组、推荐工作小组和推荐工作办公室。
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相应政策并全面领导此项工作,处理突发事件和对应急事项的临时决策。
二、纪律检查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对推荐工作全过程进行监察,确保推荐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杜绝出现推荐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三、推荐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执行推荐工作的有关规定,按要求和程序确定推荐名单。
四、推荐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政策的宣传和解释,接待高校来校招生的领导和专家,协助高校组织考务,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并参加考试,组织和报送有关材料。
第四条学生参加高校自主招生和保送生考试的推荐程序和规则
一、资格审定
(一)推荐参加高校自主招生和保送生考试的学生,必须完全符合以下4项基本条件:
1.具有杭州外国语学校学籍的在读应届高三学生。
2.高三年级的操行等第考核为优。
3.高考科目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良。
4.高中阶段未受过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
(二)有以下情形的不予推荐:
1.在参与学校各类项目的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行为,给学校信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学生不予推荐。
2.已办理出国申请或正在办理出国申请手续的学生不予推荐。
3.在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