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都很关注今年文山学院的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公布,本文高考查询网根据往年的文山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时间整理了相关知识。
一、文山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
2021年文山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预计在高考志愿填报后的12-15天内公布,考生可以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如果长时间未查询到录取结果考生可以致电文山学院的招生办电话,人工查询。
二、文山学院有哪些好的专业
省级特色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
“十二五”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建设学科:美术学
云南省一流学科(B类高原学科):生物工程
三、文山学院怎么转专业
文山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转专业工作的管理,规范学生转专业行为,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和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转专业是指由当前修读专业(新生录取专业)转成修读另一个专业,包括二级学院内转专业和跨二级学院转专业。
第三条 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严格控制转专业的比例。各专业转出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当年实际招生数的10%、转入人数也不得超过转入专业当年实际招生数的10%。
第四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学校本、专科专业学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学科专业建设指导委员,负责学生转专业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学校学科专业建设指导委员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于教务处,具体工作职责是:
(一)制定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确定学生转专业工作日程,统筹安排全校性转专业水平考试,审核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第三章 转专业的条件
第七条 新生报到时,必须按录取专业注册入学,不得申请转专业。
第八条 已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应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身心健康,符合转入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三)注册手续齐备,缴清学费及其它应缴费用;
(四)全日制在籍在读学生。
第九条 在符合第八条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二)本人学习努力,转专业前在本专业所修的各门课程成绩均在70分(或中等)以上。
第十条 学生休学、申请保留学籍后复学,因学校已无原来所学专业对应年级接收的,可申请转入同类、同一层次相近专业学习。
第十一条 学生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可申请转专业:
(一)在校学习未满一年的;
(二)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要求的;
(三)以不满意自己现修读专业为由申请转专业的;
(四)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五)招生时确定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
(六)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要求转入文史类、理工类专业的;
(七)从外校转入的或由专科升入本科的;
(八)已达到退学条件的;
(九)文史类专业转理工类专业或理工类专业转文史类专业的;
(十)经学校批准已转过专业的。
第四章 转专业的时间和申请、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 已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学习满一学年后可申请转专业,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前三周集中办理。办理程序如下:
(一)拟转专业的学生,应在入学第二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内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填写并提交《文山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学习成绩单和符合转专业条件的证明材料;各二级学院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审核并签署意见,于第二周报教务处复核。
(二)经教务处复核,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不超过本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比例的,直接将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报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超过本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比例的,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由转入专业所在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转专业水平考试,根据转专业水平考试成绩提出拟接受转入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复核,报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结果在第三周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四)经学校审核公示后,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三周后到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报到注册,编在转入专业相同年级学习,自新学年开始按转入专业的标准缴纳学费和相关费用。未同意转专业的学生,仍在原专业继续学习。
第五章 转专业学生的管理
第十三条 在学校批准转入另一个专业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参加原专业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有无故旷课、旷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取消其转专业申请资格,并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经学校批准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在按转入专业的有关要求办理转专业手续后,方可进入新专业学习。
第十五条 经学校批准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进校时编定的学号、发放的学生证等证件应作相应的变更。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在原专业时已领的教材不再退回,进入新专业学习所需的教材可通过补订的方式解决。
第十六条 经学校批准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学籍异动及电子注册上报工作由各二级学院协助教务处负责完成。
第十七条 经学校批准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其在原专业所修课程及成绩、学分由教务处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所修课程与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课程名称、学时、学分相符的,直接载入该生在转入专业的学籍成绩档案;
(二)所修课程与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课程不相符的,作为通识选修课记入该生在转入专业的学籍成绩档案。原课程超过2学分的,按2学分记。
(三)转专业学生须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课程学习,转入专业已经开设但转专业学生尚未修读的课程,转专业学生必须补修。
第十八条 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按照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审核毕业资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发放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学生转专业是一项严肃的学籍管理工作,各教学部门和管理部门应该严格按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之前公布的《文山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