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其余测试合格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
七、录取原则
(一)经我校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具有我校“达到所在省(区、市)二本线拟予录取”资格,且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者,拟予按专项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不超过24名。
(二)经我校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具有我校“达到所在省(区、市)二本线65%拟予录取”资格,经公示无异议,且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分数线65%者,拟予录取,不超过15名。
(三)经我校测试成绩优异且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及以上资格的考生,可参加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项测试成绩*70%+文化课成绩*30%)、招生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确定“文化课单独考试”合格名单,经公示无异议者,拟予录取,不超过10名。
经我校测试合格的考生需按照生源所在地省(区、市)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参加生源地省(区、市)级招办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且合格,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且审核通过,方有资格参加录取。
八、监督机制
我校将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认真履行选拔程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测试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22-83955181)。凡存在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者,我校将取消其测试、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其他事项
1.考生可于3月30日登陆天津工业大学招生网查看“教育部阳光高考公示平台”公示名单。我办不再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注意查询。
2.凡被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考生,将在入学报到前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专业复核考试。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校在教学管理上对高水平运动员实行单独的教学计划。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入学后不允许调整专业。进校后必须参加运动队日常训练、比赛等活动,同时遵守运动队的各项规定。若违反协议,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教育部相关规定若有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有关信息请及时关注天津工业大学招生网。
十、乘车路线及联系方式
1.乘车路线
考生和家长可在天津站、天津西站、天津南站乘坐地铁在大学城站下车到达学校北门;乘坐公交车849、951、963、968路公共汽车到达学校东门;乘坐650路、871路公交汽车可到达学校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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