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专业、转学
第三十二条本校在册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校内转专业。
(一)学生确有拟转入专业方面的特长和兴趣,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具体标准由接收院(部、系)确定;
(二)患有疾病或者有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校医院检查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拟转入专业学习者;
(三)学校或院(部、系)根据需要调整专业者。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一般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本科三年级以上者(含三年级);
(二)属于某些特定的学科专业,学校派人单独面试考核接收或提前录取者;
(三)正在休学、保留学籍者;
(四)已符合退学条件者。
第三十四条学生申请转专业的资格认定、程序、学籍管理等按《西安石油大学本科生转专业转学管理办法》办理。
西安石油大学是西北地区惟一一所以石油石化为特色的多科性普通高等学校,是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三大石油公司共建院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院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自主招生院校。
学校肇始于1951年创立的西北石油工业专科学校。1958年,升格为西安石油学院。1969年,学院改厂停办。1980年,西安石油学院恢复重建。2000年,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划转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陕西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2003年,更名为西安石油大学。
学校校本部位于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子工业园,南校区位于西安市丈八东路,新校区位于西安市?邑区西安沣京工业园。学校占地2133亩,固定资产总值21.23亿元,仪器设备总值4.52亿元。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招生,其中,理工、文史类全部专业在陕西省、西藏自治区为本科一批次招生,理工类部分专业在山东、河南等17个省份为本科一批次招生。现有博士硕士研究生3300余人、本科生1.6万余人、外国留学生近700人、继续教育学生4000余人。建校以来,累计培养各类毕业生10余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