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报考志愿失误或高考失利等因素,或许被一个自己并不是很喜欢的专业所录取,所以想要在大学期间转专业学习。但是,由于不了解大学生活,所以面对想转专业的想法有些不知所措,本文高考查询网小编帮大家整理了汉中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的要求和申请方法等相关注意事项。
一、汉中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政策规定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三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在第一学年内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确有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二)学生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院的其它专业学习的;
(三)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二十四条 学生转专业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转出、转入院(系)同意并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查,上报学院批准。文科考生转理科或理科考生转文科要参加教务处组织的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院(系)审批程序。转专业的申请在每年的十二月受理,学期结束前办理完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以转专业
(一)学习未满一学期的;
(二)不守校纪校规,学习成绩差,其平均成绩和德、智、体综合考评成绩列全班总人数50%以后的;
(三)应予以退学的;
(四)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六条 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应按转入专业当年学费标准交纳学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十七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以转学:
(一)学习未满一学期的;
(二)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三)应予以退学的;
(四)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八条 学生转出、转入按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须经我院同意,并符合汉中市户籍政策规定。在上报转学材料时,必须出具个人转学申请、陕西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经原学校教务处审批盖章的转学申请表、招生录检表复印件和原学校教务处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因病转学者还需附学院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二、汉中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申请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以转专业
(一)学习未满一学期的;
(二)不守校纪校规,学习成绩差,其平均成绩和德、智、体综合考评成绩列全班总人数50%以后的;
(三)应予以退学的;
(四)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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