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高考查询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复旦大学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复旦大学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根据《复旦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制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第一条 转专业的所有工作必须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所有相关的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则与程序。
第二条 本科生可在第一或第二学年的春季学期申请转专业。
本科生凡进入第三学年(含)以上的、已经转过专业的、从其他学校转入复旦大学的、国家或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可转专业的,均不能申请转专业。
学校在招生时规定可在一定范围内转专业的学生,可在规定的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第三条 转专业学生的申请及录取工作均安排在春季学期进行。
第四条 每年度各院系须按学校要求、并根据所辖各专业一年级在读学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并上报接受转专业学生的计划数。
第五条 教务处在每年春季学期通过教务处网站及院系公布当年度《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各院系的考核规则以及经过学校核准的各专业接受计划数。
第六条 院系应根据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要求,制订转专业的考核规则,并对考核内容、方式、程序等做出明确的规定。
第七条 院系应安排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接待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咨询。
第八条 学生应仔细了解教务处网站上公布的当年度《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通知》的相关内容及各院系的考核规则,并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复旦大学教务管理系统报名,同时在网上提交转专业申请。每个学生只能申请填报一个专业志愿。逾期教务处不再接受学生转专业申请。
第九条 转专业报名后,学生应主动了解申请转入专业所在院系的咨询时间和地点,并按照申请转入专业所在院系公布的考核时间、地点和规则参加考核。转专业考核工作由各院系负责和安排,学校不作统一规定。
第十条 在学生申请转专业报名截止后,教务处经审核公布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并将名单及相关材料转至各接受院系。
第十一条 学生报名转专业后,如决定放弃转专业,须在转专业考核前书面报告相应院系并获得批准。逾期不再受理。
第十二条 院系应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考核规则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和录取。录取学生数不得超过公布的接受计划数。
第十三条 教务处对院系提交的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向全校公布。
第十四条 被新专业录取的学生在下一学期开学时到新专业报到注册。院系应为转入本院系学生到教务处集中办理学生证等学籍信息变更手续。
第十五条 院系应根据《复旦大学本科生成绩转换规定》,及时做好转入学生的学分认定、教学计划变更及课程修读指导等工作。
第十六条 学生确因生理缺陷、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学习所学专业,经学校指定的医院诊断、所在院系证明,认为可以学习其他专业的,可以按照学校规定申请转专业;经相关院系审核同意,教务处批准,可转换到其他合适的专业就读。
第十七条 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全日制本科生退役复学后,可以按照学校规定申请转入任何专业,但国家有特别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十八条 转专业工作接受学校纪律检查部门的监督。
二、复旦大学王牌重点专业
复旦大学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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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预防医学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 本科 |
2 | 汉语言文学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本科 |
3 | 历史学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历史学类 | 本科 |
4 | 哲学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哲学类 | 本科 |
5 | 新闻学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新闻传播学类 | 本科 |
6 | 国际政治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政治学类 | 本科 |
7 | 经济学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经济学类 | 本科 |
8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数学类 | 本科 |
9 | 物理学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物理学类 | 本科 |
10 | 化学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化学类 | 本科 |
11 | 生物科学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生物科学类 | 本科 |
12 | 软件工程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计算机类 | 本科 |
13 | 临床医学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临床医学类 | 本科 |
14 | 基础医学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基础医学类 | 本科 |
15 | 管理科学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本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