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管理学院在邮寄录取通知书时,大部分高校会附带一本为新生准备的《山东管理学院新生指南》或《山东管理学院新生报到须知》。同学们在开学前一定要仔细阅读,上面会写明学生报到时间,报到时需要带齐的证件和材料,入学所需的各种手续及注意事项。学生要提前上网填写相关内容。如果还没有收到山东管理学院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可以参考下往年的山东管理学院新生入学指南和须知,每年新生入学政策都有变化,本文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官方为准。
2018年山东管理学院新生入学指南
学校1938年始于革命老区沂水县,1950年在济南组建山东省总工会干部学校,1987年改建为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2013年,经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普通本科高校,更名为山东管理学院,迄今已有80余年的办学历史,是全国唯一一所具有工会背景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现面向全国17个省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近1.2万人。
地理环境:学校地处山东省济南市,分长清、历城两个校区,地理区位优势明显。
办学特色:学校始终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依托工会,突出特色,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服务”的办学方针,秉承立业教育为基础,立人教育为根本的“双立教育”办学特色,锐意改革,勇于创新,为经济社会和工会事业发展培养了大批专门人才。
办学实力:学校共占地1103亩,校舍建筑面积28万余平方米。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624.3万元。学校是教育部“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建设院校,经省编办批复成立齐鲁工匠研究院,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建设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2个、人文社科研究平台1个。建有先进的公共教学实验中心、电子信息实验中心、经济管理实验中心、艺术传媒实验中心、文科综合实验中心和工程中心等6个实验中心共计56个校内实验实训室。有现代化的校园网络服务体系,建有大学生就业创业孵化基地,170多个实习实训基地。建有现代化的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16.7余万册,中外文纸质期刊908种,电子图书66.9万册,有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等21个数据库。学校以管理学科为主体,设有劳动关系学院、工商学院、会计学院、艺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贸学院、机电学院、人文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0个二级学院,27个本科招生专业、17个专科招生专业,形成了管、经、工、文、艺、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建有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培育专业群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精品课程28门、省级成人特色课程4门。
就业情况: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不断完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积极开拓就业渠道,搭建了立体化的就业渠道网,毕业生就业率高,就业质量好,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率均保持在较高水平。学生创业成绩突出,2人获山东省“创业之星”荣誉称号,1人获“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
新生入学须知
一、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于2018年9月8日至9月9日8:00-19:00来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必须于9月8日前向学校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但延期不得超过一周。未经学校同意而逾期未报到的新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新生,依据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二、省内普通高考新生党员党组织关系通过“灯塔-党建在线”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系统进行转接,在系统中党员转出申请(填写介绍信)“接收党组织”中输入选择“中共山东管理学院*学院学生支部委员会”。学生报到后可向各二级学院学生党支部查询党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省外普通高考新生党员党组织关系由具有在全国范围内转接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出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去往单位填写“中共山东管理学院*学院学生支部委员会”,新生报到后主动将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交二级学院学生党支部,由党支部统一办理转接手续。
三、根据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工作的通知》(鲁招考委〔2019〕1号)文件规定,中学档案由新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到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新生需自带密封档案来校报到(邮寄档案学校不予接受,如丢失责任自负)。
四、根据山东省公安厅等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申请迁移户口的新生可持户口薄中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到学校报到;迁移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丁香路3500号山东管理学院”。
五、新生需按规定时间来校报到,请勿提前或拖后。报到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丁香路3500号山东管理学院。报到当天7:00-18:00,学校在济南火车站、济南火车西站、济南长途汽车总站设新生接待站,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上车。新生也可自行来校报到。
六、新生入学要提高安全意识,妥善保管钱物及各种证件,以防被盗、被骗和丢失,防止人身侵害等各类事故的发生。
其他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收费标准:普通本、专科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退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资助与奖励政策
1.设立国家及山东省政府奖助学金(占学生比例 18%,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山东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生均3000元/人)。
2.设立学校奖学金(占学生比例 10%)和校长奖学金。
3.设立优秀特困生奖学金。
4.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5.按照国家规定,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学校网址:http://www.sdm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sdmu.edu.cn
电话:(0531)88960001 传真: (0531)88960001
招生投诉(监督)电话:(0531)89636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