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同期进行,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考生;1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选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试,分别在4月及10月进行。外语和选考科目考生每科可报考2次,选用其中1次成绩。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学校”志愿,按专业平行投档;高校确定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和其他选拔条件,择优录取。
二是高职提前招生。普高学生以高中学考成绩、中职学生以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作为选拔基本依据,高校对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实行一档多投,实现学生和高校双向选择。
三是单独考试招生。这是为适应中职教学特点和中职学生成长需要、面向中职学校考生而专门设计的。全省统一组织,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单独考试、按专业平行投档、择优录取。考生需参加职业技能考试,可在17个职业技能考试大类中自主选择1-2个类别;同一大类考生可参加2次考试,成绩2年有效;各职业技能类别考试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职业素养基本要求体现在其中。
四是三位一体招生。高校依据考生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高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高校测试评价侧重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以及学科性向、专业潜质等。
据了解,浙江试点方案将现行高考和学考由每年共5次考试减少到3次;同时减少考试天数,统一高考考1天半,比现行高考减少1天,学考时间也进行了相应调整。这样既可以方便学生,又能提高考试效率,有效减少社会组织成本。
记者获悉,这次全国高考招生综合改革之所以选择浙江省进行试点,与该省这些年来高中课改和高考招生改革有良好基础有关。根据省政府试点方案规定的各项改革试点内容和要求,浙江将从秋季入学的高中学生开始,分年逐步实施。启动职业技能考试,先实施9类,全部17个大类分三年完成。10月开始实施选考科目多次考试。10月开始实施外语科目多次考试。2017年开始全面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