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日前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了《辽宁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辽宁高考将实行“3+3”模式,不分文理科。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起,即目前正在读初一的学生将成为首批受改革影响的考生。方案将现行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加文或理综合考试科目,调整为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等级性考试科目构成,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
高考改革:
科目改“3必选+3自选”满分750分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起,将现行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加文或理综合考试科目,调整为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等级性考试科目构成,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各为150分。
高中不分文理科,计入考生总成绩的另外3个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报考高校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每个科目按等级赋分,满分均为100分。
外语有两次考试机会
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按照全国统一高考时间施行,外语考试提供两次考试机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暂提供一次考试机会,并逐步过渡到条件成熟时,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高校将同时参考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
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机制,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在辽宁省招生的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招生录取机制改革
变化一:起“三本”合并到“二本”录取
改进高校招生录取方式。继续实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从起,取消一批本科A、B段的设置,统一为一批本科;三批本科合并到二批本科。
变化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
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农村地区初中毕业生的升学比例。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要从当年指标到校的招生计划中划出10%以上的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用于提前免试招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业考试成绩全优的学生。
变化三: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或可学分转换
《实施方案》提出: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探索宽进严出的学习形式和学习成果认定转换制度,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探索并试点宽进严出的学习方式。据介绍,辽宁或将试点中等职业学校面向社会人员实行注册入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便于社会成员终身学习。
积极探索并制定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出台具体政策和方案,2017年进行试点,待成熟后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