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2月23日讯(记者缪志聪)江苏省教育厅今天上午召开江苏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通报江苏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及普通高考工作有关情况。
2月3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同意河北等17个省(区、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备案的通知》,江苏是17个省份之一。根据教育部要求,江苏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开始启用,在2021年普通高考中正式实施。
“江苏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整体方案是严格遵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节点和制度框架内,结合江苏省情和教育实际,并在总结以往高考改革经验、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制完成的,力求体现国家要求,具有江苏特色。”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沈健表示。
根据该方案,与现行高考方案相比,江苏普通高考统考科目仍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保持不变;选考科目由现行的“6选2”调整为“6选3”,即由学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选考科目,并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进一步扩大了考生和高校的双向自主选择权。和现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相比,江苏将开齐开足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13门科目均列入必考科目范围,江苏考生在高中期间可以享受同一必考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
“接下来,我们将全面推进考试招生各项改革,扎实推进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并认真组织实施。”沈健表示,江苏将建立强有力的推进机制,密切跟踪改革实施进展情况,全程监测评估改革进程,全面了解广大师生和社会各方面的反映,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不断完善总结,确保平稳推进。
据了解,在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方面,江苏还将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在全国率先实施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建立普通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分类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全面推进,2017年成为主渠道,到2018年基本建成具有江苏特色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为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江苏将推进中职学校注册入学改革,推进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研究出台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
此外,江苏还严格执行教育等相关部委关于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要求,自起,取消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的考生加分政策;自起,将少数民族考生照顾政策调整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高校加3分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