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湖北高考志愿录取结果什么时候
2021年湖北高考录取日程及录取结果暂未公布,高考各批次的录取结果公布一般也是按照填报高考志愿时的顺序进行的。高考提前批次的录取结果是最先公布的,一般在8月初就会陆续公布结果。
二、2021年湖北高考录取查询入口
2021年湖北高考录取结果查询:查询入口
三、湖北高考志愿填报设置指南
湖北:2021高考志愿设置
四、投档录取控制分数线
普通类根据考生成绩,依首选科目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本科和高职高专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依首选科目分别划定普通类本科特殊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体育类不分首选科目,按招生类别计划数和生源情况,依一定比例分别划定本科、高职高专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经教育部批准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由高校自行确定。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分数线参照教育部、中国民用航空局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生录取办法
2021年开始,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为本科、高职高专两个阶段,每个阶段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按类别分批次进行录取。其中,普通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普通批、高职高专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普通批;艺术类分为艺术本科批(含艺术本科A、艺术本科B)、艺术高职高专批;体育类分为体育本科批和体育高职高专批。
高校依据考生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由招生高校在各自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各类别批次已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录取。
集中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其中:本专科提前批、本科普通批和艺术本专科批、体育本专科批均安排在第1次集中填报志愿,高职高专普通批安排在第2次集中填报志愿。本专科提前批、艺术本专科批、体育本专科批、高职高专普通批各安排1次征集志愿,本科普通批安排不超过2次征集志愿。志愿填报和征集志愿时间另行公布。
(一)本科段招生
本科段志愿填报与录取投档采用院校专业组方式,本科志愿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单位设置,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单位,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6个专业栏和一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考生可填满全部院校专业组志愿及专业,也可选择部分填报。
1.本科提前批
(1)批次对象
包括军队、公安、飞行技术等需体检(或体能测试)、面试和考察(考核)的专业;部分公费师范生、小语种等专业;经教育部同意的其他院校普通类专业。
(2)志愿填报
在本科提前批中,考生可填报不超过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选报不超过6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本科提前批安排一个单设志愿栏,用于填报军队招飞、综合评价招生等志愿。
(3)投档录取办法
本科提前批实行平行志愿,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投档和录取。省招办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志愿顺序和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按照线上生源数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给高校,由高校负责录取。
安排在单设志愿栏填报的军队招飞、综合评价招生等,依高校提供的投档条件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负责录取。
强基计划、保送生等录取,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委相关规定,在本科提前批投档之前办理。
2.本科普通批
(1)批次对象
未列入本科提前批的普通类本科专业。
(2)志愿填报
在本科普通批平行志愿中,考生可填报不超过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选报不超过6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预科班、民族班、西藏班、面向少数民族招生、面向当地招生等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安排在本科普通批志愿栏内混合填报,按填报志愿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录取。
本科普通批安排一个单设志愿栏,用于填报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志愿,经考试(考核)合格并经公示合格的入围考生方可填报。
(3)投档录取办法
本科普通批实行平行志愿,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投档和录取。省招办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志愿顺序和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按照线上生源数和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给高校,由高校负责录取。
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原则上在本科普通批之前完成投档,由高校负责录取。
3.艺术本科批
艺术本科批按录取时段分为艺术本科A、艺术本科B。艺术本科专业招生类别为: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专业)和包含我省艺术统考未涵盖专业的“其他类”。
(1)批次对象
艺术本科批次包括所有招生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其中:艺术本科A包括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重点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经同意组织校考的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艺术本科B包括艺术本科A以外的其他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2)志愿填报
艺术本科A设平行志愿模块和梯度志愿模块,平行志愿模块用于填报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院校专业组按艺术专业招生类别设置;其他安排在梯度志愿录取。考生填报艺术本科A志愿时,根据自己的考试成绩和升学意愿,在平行志愿模块和梯度志愿模块之间选择一个志愿模块填报。艺术本科A中的平行志愿模块和梯度志愿模块不能同时填报。
艺术本科A平行志愿模块中,考生可填报不超过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选报不超过6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梯度志愿模块中,考生可填报不超过3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同一院校所有专业设置一个院校专业组。
在艺术本科B实行平行志愿模块,院校专业组按艺术专业招生类别设置。考生可填报不超过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选报不超过6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3)投档录取办法
艺术本科A中的平行志愿模块和艺术本科B,按照平行志愿“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投档和录取。在考生专业和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依投档成绩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负责录取,投档比例1:1。
艺术本科A中的梯度志愿模块,投档时将达到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全部投给高校,由高校按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再投第二志愿,第二志愿生源不足的投第三志愿。凡报考省统考专业涵盖的校考考生,必须参加全省专业统考,且达到全省统一划定的专业本科合格线。
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成绩构成: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考生文化成绩的40%与专业统考成绩的60%之和乘以2。
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考生文化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之和。
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专业统考成绩。
4.体育本科批
(1)批次对象
所有招生院校的体育类本科专业。
(2)志愿填报
体育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可填报不超过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选报不超过6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须参加全省组织的体育素质测试,文化成绩和体育素质测试均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填报。
体育本科批安排一个单设志愿栏,用于填报武汉体育学院的“武体特优”院校专业组志愿。
(3)投档录取办法
按照平行志愿“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投档和录取。在考生文化成绩和体育素质测试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依投档成绩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负责录取,投档比例1:1。
体育本科批平行志愿投档成绩构成:考生文化成绩的50%与体育素质测试成绩的75%之和。
单设志愿栏招生由武汉体育学院自主确定统测和文化录取标准。
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招生,其成绩构成、志愿填报、录取办法依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二)高职高专段招生
高职高专段包括高职高专提前批、高职高专普通批、艺术高职高专批、体育高职高专批。
高职高专段的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采用院校专业组方式,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单位设置,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每个志愿内设6个专业栏和一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考生可填满全部院校专业组志愿及专业,也可选择部分填报。
1.高职高专提前批和普通高职高专批
高职高专提前批包括直招士官、司法等高职高专普通类专业和经同意的其他院校的普通类高职高专专业。高职高专提前批之外的普通类专业,安排在高职高专普通批招生。
高职高专提前批、高职高专普通批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可分别填报不超过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选报不超过6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高职高专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普通批按照平行志愿“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投档,由高校负责录取,投档比例1:1。
2.艺术高职高专批和体育高职高专批
艺术高职高专批和体育高职高专批实行平行志愿,艺术高职高专批按艺术专业招生类别设置院校专业组。在艺术高职高专批、体育高职高专批中,考生可分别填报不超过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选报不超过6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须参加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体育素质测试),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体育素质测试成绩)均达到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填报。
艺术高职高专批和体育高职高专批按照平行志愿“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投档,由高校负责录取,投档比例1:1。
(三)同分投档排序规则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院校专业组,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艺术类、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院校专业组,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六、高职高专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一)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力社会人员可通过全省统一技能高考或单独考试,报考省内高职高专院校。全省统一技能高考招生院校依据考生文化综合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按照院校专业组实行平行志愿分类投档录取。
(二)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可以在统一高考前报考省内高职高专院校。招生院校依据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未选择提前报考高职高专院校以及选择提前报考但未被录取的考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
高职高专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投档录取办法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