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都很关注今年河南财政金融学院的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公布,本文高考查询网根据往年的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时间整理了相关知识。
一、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
2021年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预计在高考志愿填报后的12-15天内公布,考生可以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如果长时间未查询到录取结果考生可以致电河南财政金融学院的招生办电话,人工查询。
二、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有哪些好的专业
个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重点建设专业:会计、工程造价;
12个专业为省级教学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会计、物流管理、法律事务等;
10个专业为省级名牌或特色专业:财政、会计、投资与理财、国际贸易实务等。
河南省二级学科重点学科:会计
中央财政支持的“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重点建设专业(专科层次):会计、工程造价
省级教学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专科层次):税务、会计、会计与审计、工程造价、法律事务、汉语言文学教育、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等
省级品牌专业或特色专业(专科层次):财政、投资与理财、法律事务、初等教育、会计、汉语言文学教育、国际贸易实务、语文教育、数学教育等
三、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怎么转专业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转学、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为践行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爱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特长发挥,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制度环境,切实维护高等教育公平公正,进一步规范学生转学、转专业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738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转学
(一)申请转学的基本条件
学生原则上应当在本校完成学业,如患有疾病、确有特殊困难或特别需要,无法在本校继续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申请转学,具体条件为:
1.患病学生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2.特殊困难学生一般是指家庭有特殊情况,确需学生本人就近照顾;
3.学生因个人确有某方面特长,或有特别的学习兴趣,或地域生活习惯不适应等原因无法在本校继续学习的。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2.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3.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4.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5.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入学的(含单独招生和“3+2”升段学生);
6.符合退学、开除学籍条件,应予退学、开除的。
7.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三)申请转出流程: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所在学院(系)同意转出的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和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
3.学校研究同意后,通知学生办理转学手续;
4.学生持转入学校正式接收文件办理离校手续,在离校手续办理完成前,学生仍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四)申请转入流程: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加盖转出学校公章的、有自己名字那一页的当年录取花名册复印件;转出学校同意转出的相关证明等材料;
2.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和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
3.学校研究同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出具正式接收文件报省教育厅备案;
4.经省教育厅备案通过后,由学校通知学生办理转入手续。学生在接到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未到校办理转入手续的,视作放弃转入资格。
二、转专业
(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经省级招生部门正式录取的、我校普通全日制一年级学生;
2.思想品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3.学习勤奋,成绩良好,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成绩排名在本年级同专业总人数的15%(含15%)以内;
4.学生确有某种特长或对某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转换专业之后有利于发挥所长和个人成长成才;
5.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学习的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特殊招生类(含:艺术类、体育类、“3+2”、“五年一贯制”)专业学生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的;
2.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3.在校期间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
4.恶意拖欠学费的;
5.尚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
(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原则上不能转入普通类专业学习。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在不改变学籍和学费的情况下,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四)专业调整安排在一年级第一学期末和第二学期初。具体时间安排和工作流程为:
1.一年级第一学期第十四周由教务处在教务处网站公布各学院(系)各专业可以接纳转专业的人数等相关信息;
2.一年级学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在学校公布转专业相关信息后一周内向所在学院(系)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填写《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每个学生最多可申请3个拟转入专业;
3.各学院(系)在第二学期开学后的前两周内,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确定具有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名单,并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将学院院长(系主任)签署意见的转专业名单报学校学籍管理部门;
4.分管学生工作、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成立转专业审核委员会,对各学院(系)提交的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汇总审核,确定各专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公示。申请转入专业人数超过该专业接纳人数的,由转入学院(系)负责组织考试,转专业审核委员会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5.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将公示无异议后的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6.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出具学校正式文件,准予转专业的学生须在学校文件下发一周内到新专业学习,逾期不调整者,视作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
(五)其他年级(毕业年级除外)需要转专业的,需经学校专门会议研究决定。
(六)转专业学生(中外合作项目专业学生除外)的学籍统一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将其转入新转入专业,学费自第二学年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
(七)学生转专业后必须按照转入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方可毕业。
三、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和原河南教育学院转学、转专业管理规定同时废止,未尽事宜由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籍管理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