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报考志愿失误或高考失利等因素,或许被一个自己并不是很喜欢的专业所录取,所以想要在大学期间转专业学习。但是,由于不了解大学生活,所以面对想转专业的想法有些不知所措,本文高考查询网小编帮大家整理了新乡学院转专业的要求和申请方法等相关注意事项。
一、新乡学院转专业政策规定
第四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十七条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第十八条 转专业程序:
(一)各学院根据教学资源及专业实际情况,确定接收条件、接收人数及考核方案。经学校审核后,予以公布。
(二)学生提出申请,填写《新乡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三)教务处进行资格预审。
(四)若出现某个专业转入学生的数量突破接收人数,由相关学院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人选并报请学校审批。
(五)学校审批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备案,办理转专业手续。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的,专科二年级及以上的;
(三)文、理、艺术、体育等不同科类之间跨类申请的;
(四)跨录取批次申请的;
(五)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和通过对口招生升入专科或本科的;
(六)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七)其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第二十条 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招生录取的公平性,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校出具证明,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第二十一条 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
学校对转学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并接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转学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 各学院应认真做好转专业及转学学生的成绩认定工作。
二、新乡学院转专业申请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的,专科二年级及以上的;
(三)文、理、艺术、体育等不同科类之间跨类申请的;
(四)跨录取批次申请的;
(五)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和通过对口招生升入专科或本科的;
(六)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七)其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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