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学院学费标准
第六章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勤工助学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费收费办法:实行学分制,先按学年预收、按学分结算。
1.学费标准:普通师范类专业,按3900元/年的标准收取;农学类专业按3600元/年的标准收取,文学、法学类非师范专业按4200元/年的标准收取;理、工、管理、经济学类非师范专业,按4600元/年的标准收取;艺术类各本科专业均为10625元/年;普通专科收费为3300元/年;高职专科专业,按专业不同收费,收费在6500?8500元/年范围内。以上为的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批文为准。
2.广西区内三年制小学教育专业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
3.中波合作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前三年学费标准为25000元/年,第四年选择出国的学生由波兰华沙理工大学按有关学费标准收取,的收费标准为4000欧元/年;第四年选择不出国的学生可留在本校继续学习,学费按4600元/年的标准收取。
以上费用收取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钦州学院位于北部湾顶端的钦州市,坐落在国家级海洋公园茅尾海之滨。学校的前身是创办于1973年的钦州地区师范学校。1977年,学校开始招收普通专科生,1986年更名为钦州地区教育学院。1991年,学校改建为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保留钦州地区教育学院牌子)。2004年5月,建立于1906年的钦州民族师范学校并入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学校升格为钦州学院。2011年,广西区政府批准同意在钦州学院基础上筹建北部湾大学。1月,学校从西校区(钦州市西环南路)和东校区(钦州市育才路)整体搬迁至滨海新城新校区。目前是广西沿海地区唯一一所公立普通本科高校、广西唯一获得国家高级海船船员教育和培训及国家一级渔业船员培养培训资质的本科高校、教育部首批“高等学校产教融合创新实验”项目基地院校、广西整体转型试点高校、广西区政府与国家海洋局共建高校。
学校校园占地2070亩,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亿元。有馆藏纸质图书90万册、电子图书69万册。
学校设有海洋学院、海运学院、机械与船舶海洋工程学院、石油与化工学院、食品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陶瓷与设计学院、人文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教育学院、工程训练中心等18个教学单位。现有本科专业42个,全日制在校学生13636人,各类成人函授生3000余人;来自泰国、越南、老挝、印尼、蒙古等国家留学生117人,每年向东盟国家输送100多名交换留学生,与波兰华沙理工大学联合培养电子信息工程本科专业国际生。现有教职工1000人,其中专任教师662人,高级职称人员298人,具有博士学位115人。有广西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3个,有八桂学者岗1个、自治区特聘专家岗4个,柔性引进高职称、高技能人才26人,集聚了中国工程院院士丁德文等一批有影响的专家。
学校着力打造海洋性、区域性、国际性和应用型办学特色。2007年起先后开设了轮机工程、海洋科学、航海技术、水产养殖学、船舶与海洋工程等一批涉海类专业,填补了广西有海洋而无海洋学科的历史空白;构建了“海洋科学与技术”“海洋交通运输与工程”“能源与化工”“经贸与现代管理”“信息”“文化传媒与艺术”等学科专业群,服务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需求。
现有农业硕士(渔业)、工程硕士(船舶与海洋工程、化学工程、物流工程)等硕士专业学位建设点4个。从起与广西大学等区内外高校联合招收和培养硕士研究生,力争在2017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有“海洋科学”“水产养殖”“船舶与海洋工程”“化学工艺”等7个省级重点学科。有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5个、广西高校重点人文社科基地1个。目前,学校教师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9项、国家自然基金项目14项。近几年获得发明专利140多项,获得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3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