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都很关注今年广州美术学院的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公布,本文高考查询网根据往年的广州美术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时间整理了相关知识。
一、广州美术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
2021年广州美术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预计在高考志愿填报后的12-15天内公布,考生可以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如果长时间未查询到录取结果考生可以致电广州美术学院的招生办电话,人工查询。
二、广州美术学院有哪些好的专业
国家特色专业
序号 | 高校名称 | 专业名称 | 批次 |
1 | 广州美术学院 | 艺术设计 | 第二批 |
2 | 广州美术学院 | 绘画 | 第三批 |
3 | 广州美术学院 | 雕塑 | 第六批 |
4 | 广州美术学院 | 工业设计 | 第五批 |
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业设计
省级特色专业:艺术设计、绘画、雕塑、美术学
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项目: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
三、广州美术学院怎么转专业
广州美术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管理理念,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尊重学生的爱好与志向,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在被录取的专业(专业方向)完成学业。全日制本科一年级、二年级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专业方向)后更能发挥其特长者,可允许其转专业(专业方向)学习。
第二条 原则上,各专业(专业方向)计划接收人数不低于本专业(专业方向)该学年招生人数的5%,不高于10%;计划转出人数不高于本专业(专业方向)该学年招生人数的10%。
第三条 跨院(系)转专业(专业方向)编入下一年级学习,院(系)内转专业(专业方向)编入同一年级学习。
第四条 转专业(专业方向)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工作程序。
二、转专业(专业方向)的条件与程序
第五条 申请转专业(专业方向)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全日制本科一年级或二年级学生;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3)所学课程各科成绩没有不及格,必修、专业选修课程成绩平均绩点达到2.0或以上;
(4)从未转过专业或专业方向。
第六条 下列情况的转专业(专业方向)属特例,通过审查可以转专业(专业方向):
(1)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2)学生确有某种特长,在拟转入专业领域获省级以上奖励者(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可后可以免试转专业。
上述学生转专业(专业方向),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院系提出建议,经教务处审核,主管院长批准,安排到适合其继续学习的专业(专业方向)学习。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转专业(专业方向):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全日制本科三、四年级或五年级学生(包括专升本学生);
(3)已经转过专业(专业方向)的学生;
(4)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5)美术学(美术史)、美术学(美术教育)、绘画(书法篆刻)的学生;
(6)其他院(系)认为不能转专业(专业方向)的。
美术学(美术史)、美术学(美术教育)、绘画(书法篆刻)的学生如符合第六条第二款者可以申请转专业(专业方向),此三个专业(专业方向)不接受其他专业(专业方向)的转入申请。
第八条 受理时间:转专业(专业方向)工作安排在每年的4月份开始,学校每学年统一办理一次,每位学生只能选择报转一个专业(专业方向)。
第九条 工作程序
(1)4月上旬,各院(系)上报接收转专业(专业方向)学生人数计划。填写教务处制定的“院(系)接收转专业(专业方向)学生计划表”,同时根据院(系)实际情况,确定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方式和程序等,连同计划表报送学校教务处。
(2)4月中旬,教务处对各院(系)接收转专业(专业方向)的计划与考核方式进行汇总,报送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向全校学生公布各专业(专业方向)的接收计划名额、考核方式和受理程序。各院(系)应安排时间,由具体负责教师或工作人员为学生提供相关咨询。
(3)4月下旬,申请转专业(专业方向)的学生填写“广州美术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专业方向)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交回所在院(系),逾期不予受理。
(4)5月上旬,各院(系)对申请转专业(专业方向)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结果转送学生申请转入的专业(专业方向)所在院(系)。
(5)5月底前,各院(系)按照公布的考核方式和程序,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并将接收转专业(专业方向)学生名单和审核结果报送教务处。
(6)6月中旬,教务处对各院(系)报送的接收转专业(专业方向)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公示,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向全校公布转专业(专业方向)学生初步入选名单。
(7)学期期末考试后一周内,各院(系)按照要求对学生进行学分绩点审核,将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于7月中下旬公布转专业(专业方向)学生的正式名单。各院(系)教学秘书收到名单后,做好学生的转出或接收准备工作。
(8)新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内,由学生到转入院(系)办理学籍变更、注册等事宜。
(9)各院(系)转专业(专业方向)工作须按上述程序安排,在规定时间之外,不办理转专业(专业方向)手续。
三、转专业(专业方向)的组织管理
第十条 申请转专业(专业方向)的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专业方向)当学期的期末考试。无故旷考、考试不及格者,取消转专业(专业方向)资格。
第十一条 学生转专业(专业方向)后,可申请将原专业(专业方向)作为辅修专业(专业方向),申请条件、时间、受理程序按《广州美术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条例执行。
第十二条 学生转专业(专业方向)后,已获得的学分符合转入专业(专业方向)的培养方案规定的,经转入院(系)确认并报教务部门审核后,予以承认;不符合要求的,可视为公共选修课程学分。学生转入新专业(专业方向)后的第一学期,应当完成学分的认定。
第十三条 凡转入新专业(专业方向)学习的学生均必须按新专业(专业方向)的专业培养方案完成所有的课程学习和规定的学分,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应严格按照转入专业(专业方向)的要求审核。
第十四条 转专业(专业方向)正式名单一经公布,不得再要求退回原专业(专业方向)。
第十五条 转专业(专业方向)学生的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中的院(系)指中国画学院、造型艺术学院、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学院、工业设计学院、视觉与动漫设计学院、艺术与人文学院、美术教育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如有调整,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第十七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凡与本办法内容不相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