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统一考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及体检安排的公告
经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统一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综合考虑使用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统一考试成绩院校拟投放招生计划情况,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205分。请面试合格考生在规定时间按时参加体检,体检安排详见下表。
体检检录时间 | 专业考号 | |
1月17日 | 上午7:30 | 20001?20512 |
上午9:30 | 10001?10545 | |
下午12:30 | 20513?21016 | |
下午15:00 | 21018?21499 | |
1月18日 | 上午7:30 | 21501?21975 |
上午9:30 | 10549?11066 | |
下午12:30 | 11070?11499 | |
下午14:30 | 21976?22500 |
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时请携带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一张,且在体检前3小时内不能进食、饮水,体检前一天注意饮食清淡。考生可自备食物,在血液检查结束后自行进食。
2、体检时将按公布的体检时间安排进行检录,统一由专人带队参加各项体检,考生体检后需将体检本统一交到出口处,并加盖公章确认。
3、严禁考生私自将体检本带走,无公章确认及私自更改体检内容均视为体检不合格。
4、内科、神经科、外科、眼科、五官科体检项目结果现场公布,考生如对上述项目检查结果有异议,可向工作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队在1月19日安排复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5、考试成绩及体检结果将于1月31日在省招办(http://www.gszs.edu.cn)及西北师大本科招生网公布(http://zsb.nwnu.edu.cn),请考生自行查询打印。考生如对辅助检查结果有异议,须于2月7日前向西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电话兼传真:0931-7971001)提出复查申请,由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统一时间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