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重庆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考试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教委统筹管理、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要高度重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在区县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协调相关部门全力支持、明确责任,建立国家教育考试责任追究制度。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及招生考试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切实做到万无一失,平稳有序。
十九、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保密室的建设和管理,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机制和报告制度。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试题的绝对安全。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凡出现失(泄)密事件,均按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二十、考点应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要求建设。考点原则上应设置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如确需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设置考点,须经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批。
二十一、实行分类分层次考试。即分为普通高考和对口高职考试两类,每一类分为本、专科两个层次。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高考状元多少分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综合(文、理)4科,其中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科满分均为150分(英语科分为统考笔试120分,PETS-2听力考试30分),综合(文、理)科满分为300分;专科层次高考状元多少分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3科,满分均为150分(英语科分为统考笔试120分,PETS-2听力考试30分)。
对口高职本科层次文化高考状元多少分为语文、数学、英语3科和专业综合(含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下同)考试。语文和数学满分均为200分,英语满分为150分,专业综合满分300分(专业基础和专业技能各150分);专科层次文化高考状元多少分为语文、数学2科和专业综合考试,语文和数学满分均为200分,专业综合与本科一致。专业综合考试的具体要求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职毕业生专业综合考试工作的通知》(渝教招考〔2014〕20号)文件执行。
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学习期间参加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国家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市教委牵头举办的市级技能大赛获得一、二等奖者可免专业综合考试,依次按300分、270分、240分、260分、230分直接计入专业综合考试成绩。如同时获得多项奖励的则按分值最高项计入。
中职直升统考语文、数学2科,满分均为200分,专业综合科由学校组织考试。具体要求详见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中职直升及预科直升工作的通知》(渝教考发〔2015〕32号)。
二十二、普通高校统考的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
对口高职和中职直升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
二十三、考试的组织实施严格按《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四、根据教育部规定,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除进行外语听力考试和笔试外,还须进行外语口试。外语口试时间安排在6月9日进行。英语口试考点由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安排,考生在报名区县所设置的口试考点参加口试。其他语种口试考点由全市统一安排。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应加强领导,采取措施,严格管理,认真做好外语口试工作。
评卷及成绩发放
二十五、评卷工作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指定高校承办,采取集中封闭网上评卷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