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提前了解当地高招部门对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具体要求,以免影响考试。
2、考生报考我院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方向,确认后不得更改。
3、所有考生一律网上报名并交费,具体流程和要求见本科招生网站公告。
4、专业考试期间,我院招办将于学院内及本科招生网站公布各专业考生考试名单、考试顺序和各科目考试日程,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查看招办通知。如有变化,以招办公告为准,请考生密切注意招办公告。
5、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钢琴、电子管风琴、管弦乐器演奏、音乐教育等专业方向的音乐技能考试,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生必须提前候场,过号取消考试资格。
6、声歌系民族、美声考场原则上由考生自带钢琴伴奏。一试时,考场备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须自带五线谱歌谱);二试交费时,考生可向我院钢琴系伴奏教研室提出伴奏需求,由钢琴系伴奏教研室协助安排(考场不再备有钢琴伴奏人员)。
7、音乐教育专业方向考场备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自带五线谱歌谱,也可自带钢琴伴奏)。艺术管理专业方向考场备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自带五线谱歌谱,也可自带钢琴伴奏,或自备伴奏带)。
8、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专业方向我院不设考场伴奏人员,二试时考生可自带伴奏。
9、合唱指挥、乐队指挥专业方向原则上由考生自带钢琴伴奏(不可用伴奏带)。一试时,考场备有钢琴伴奏人员(报考合唱指挥专业方向的考生,须自备艺术歌曲钢琴伴奏谱一份,以及自选考试合唱乐谱一式两份;报考乐队指挥专业方向的考生,须自备艺术歌曲或器乐作品钢琴伴奏谱一份,如指挥系曲目库没有考生所指挥曲目的双钢琴伴奏谱(参见曲库目录),考生还须自备钢琴伴奏谱一式两份(不能为手抄谱))。
10、考生因钢琴伴奏原因不能按抽签号次序考试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11、电子管风琴考场备有电子管风琴,型号为YAMAHA01C。考生亦可自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