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退役士兵暂行办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民政部总参谋部等部门关于深入贯彻<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78号)精神,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我省决定在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中采取指定学校单列计划的方式单独招收退役士兵,为做好我省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退役士兵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报名
1.高考报名
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高考报名点参加高考报名并采集基本信息,报名时除出具身份证、户口本和高中毕业证外,还须持民政部门出具的《安徽省退役士兵安置方式证明》,逾期不再受理。
2.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报名
退役士兵取得高考报名资格后还须在规定时间到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报名并同时填报志愿,可在指定的高等职业院校中同时选报多所院校。
二、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
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退役士兵采取指定学校单列计划的方式,在以下16所高等职业院校招收,分别为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淮南职业技术学院、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淮北职业技术学院、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安庆职业技术学院、黄山职业技术学院、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阜阳职业技术学院、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六安职业技术学院、宣城职业技术学院、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具体招生计划以当年省教育厅下达为准,实行计划单列,与分类考试招生计划一并公布。
三、考试
退役士兵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
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文化素质”考试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分,英语60分。采取合卷笔试的方法进行考试。
“文化素质”考试合格者,参加招生院校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的要求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
四、划线
退役士兵“文化素质”考试单独划线,按普高生和对口生“文化素质”考试合格分数线的60%划定。“职业适应性测试”合格分数线由各校自行确定。
退役士兵不填报单列计划院校志愿,则不享受单独划线政策。
五、录取
1.预录取
各招生院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进行预录取,预录取名单必须在院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
2.录取确认
所有被预录取的退役士兵需在规定时间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退役士兵,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确认录取的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六、工作要求
单列计划单独招收退役士兵工作是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改革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宣传,使广大退役士兵尽快了解这一惠民政策。单列计划的招生院校应积极谋划招收退役士兵考核测试和录取办法,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资格审查,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七、此实施办法自2017年开始实行,解释权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