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一:医院审计科工作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油田总院集团及所属院所、对国家财经政策、法令法规及上级业务部门、本单位制定的经营方针、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负责编制并组织落实油田总院集团审计发展规划、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3、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油田总院集团审计工作制度、规范及管理办法。
4、负责办理对油田总医院集团及所属院所、财务收支、经济责任、经济建设、经济效益、内控制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维修及建设项目、经济合同、医疗收入、药品采购等审计工作,维护财经法纪。
5、负责办理油田总院集团领导及局审计处制定的各项调查任务,配合其他职能科室共同完成需审计参加的各项任务。
6、编制并及时上报审计工作报表,作好审计工作统计与信息,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
职责二:医院审计科工作职责
审计科在院长领导下,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医院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院长负责并报告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一、对全院的财务收支计划或预算的执行和决算,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效益,各类资产的管理情况,物资的购买,国家财经法规的执行等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二、审签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贷款申请书及其它重要经济活动事项的文件。
三、参加医院财务工作方面的会议,对重要问题的决策提出建议。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协议)的签订,并监督实施。
四、对医院预算内、外资金的使用,重要仪器设备的购置管理、使用效益及损坏报废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五、对严重违犯财经法规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依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对正在发生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严重损失浪费行为,作出制临时的止决定。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报经院领导批准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
六、对院内各部门、各科室财经物资活动内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提出改进管理、加强内部控制、提高效益的建议。在经济管理宏观控制方面当好院领导的参谋助手。
七、及时向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内审方面的重大问题。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职责三:医院审计科工作职责
一、拟定医院内部审计有关规定和制度。
二、医院财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情况。
三、医院所属部门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干部任期经济责任。
五、医院的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项目。
六、审计卫生、科研、教育和各类援助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七、开展固定资产购置和使用、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对外投资、工资分配等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八、财经法规执行情况。
九、各种重要经济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
十、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十一、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
十二、医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职责四:医院审计科工作职责
在院长的领导下,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的规定,对医院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1、要求财务及有关部门及时提出财务计划、预算、决算、会计报表,以及审计中所需要的有关文件、资料。
2、检交财务及有关部门帐薄、凭证、报表、资金和财产。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收集有关经济信息。
3、监督医院执行国家财经法纪、制度、参与医院一切经济活动,财产物质等问题的决策。审核各种经济合同的签定,分析其数据的可行性及合规性,并监督执行。
4、对医院资金财产的安全、完整以及各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进行监督检查。
5、参与医院召开的与审计业务有关的医疗、教育、科研、财务、劳资管理等业务会议。
6、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纪行为和失实帐目的意见。
7、报经领导批准后、通报违反财经法纪的案件,表扬遵纪守法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
8、对破坏阻挠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帐表和有关资料的,必要时经领导批准可以采取封存帐册,冻结资产等临时措施和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职责五:医院审计科工作职责
一、拟定和完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二、审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三、审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有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五、审计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项目;
六、审计卫生、科研、教育和各类援助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七、开展固定资产购置和使用、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对外投资、工资分配等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八、审计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九、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
十、其他审计事项。